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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在3人微信群聊八卦被拘后起诉警方,案件开庭审理4小时,将择日宣判
2025-09-25 07:58:43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浙江杭州女教师林女士(化姓)在微信群聊八卦,被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以构成诽谤为由行政拘留2天,女教师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9月24日,该案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极目新闻记者从当事人林女士处获悉,当天庭审持续4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天台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林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台县警方查明,2024年11月26日,她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关于另一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在3人微信群“果冻局长群”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吴某某(化姓)。11月28日,林女士又将该不实信息在3人微信群“仙女下凡”进行传播。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该不实信息扩散后,对某教师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案发后,林女士到公安机关投案,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且给该教师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系情节较重。经查证,决定给予林女士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针对该处罚,林女士认为,先有社会上的传闻,才有后来她与闺蜜及父母在微信群里的讨论,相关不实信息也并非她捏造的,自己并非相关信息的源头。此外,微信群里聊天是在极少特定成员范围内的闺蜜和家人之间的内部讨论,没有向外部社会上不特定的人散布的客观行为,因此她主观和客观上都没有诽谤和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的行为。

林女士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赔礼道歉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9月24日,该案在天台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林女士告诉记者,庭审过程中,将整个事件进行了回溯,她提出了处罚决定书上存在事实上的错误、自己并非有关信息源头、警方执法程序违法等三个方面的意见,经过四小时的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关键词: 公安局 林女士 天台县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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